2024年9月20日,学校发布了《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学字〔2024〕45号),学院根据校发文成立了评审小组。学院根据《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(修订)》(校发〔2020〕88号)《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(修订)》(校发〔2020〕89号)校发文,分别制定了《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》《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》。
经学院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与民主评议,选出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2024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得者如下:
国家奖学金:
何成旭(2021级基地班)王都(2021级)黄蓓蓓(2022级)夏必川(2022级)陈心雨(2023级)
国家励志奖学金:
郭明明(2021级)高鹏飞(2021级)李心茹(2021级)马梅(2021级)康佳阳(2021级)曲拥巴姆(2021级) 黄加豪(2022级)梅含(2022级)马淳琰(2022级) 张涵(2022级)王晓璐(2023级)刘王静(2023级)鲁政(2023级)
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8日至10日17:00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反映。为便于调查核实,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,反映的问题应事实清楚,对无实质内容的一般不做调查。
联系方式如下:
沙河校区学院11号楼305办公室,联系电话010-61776055
电子邮箱:yandonggz@126.com
联系人:梁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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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0月8日